学生挤上“黑校车” 东南网5月19日讯(通讯员 郭艳)5月16日下午5时许,福州市仓前派出所民警在立新路巡逻时,发现有10多名小学生陆续往一辆没有任何营运标志的银白色客车上钻,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属于福建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是一部中型普通客车,司机林某无法提供相关校车营运手续。 林某称,车上的孩子都是周边小学的个别家长为图接送方便,自行联系自己进行的有偿接送,接送的都是仓山三叉街至城门一带的学生。其并不知道接送学生需要取得营运许可和校车标牌。 而车上的学生告诉民警,根据距离远近和接送次数的不同,他们的家长每月要缴250至600不等的费用。随后,民警逐个通知学生家长将孩子接回,并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该车暂扣并处1万元的罚款。 5月19日上午,该车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已到仓山交巡大队接受罚款一万元的处理。 仓前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家长:目前,很多私家车没有经过审核私自从事校车接送服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和赔偿方面无法得到合理保障。希望家长在选择校车接送服务时,要选择有交通部门发放的营运许可,并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校车标牌的正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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