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造福工程款 平潭3名村干部获刑
2014-05-20 15:21:5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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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梁梓卿)平潭县某村的原支书伙同村主任、报账员,挪出造福工程款20余万元。近日,三人因犯挪用特定款物罪被判刑。 据查,2007年至2009年间,平潭县扶贫办向北厝镇先建村下拨造福工程补助款40余万元,用于受灾村民住宅搬迁补助。 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林辉某,伙同村委会原主任翁小某、村报账员翁武某,协助政府开展造福工程项目建设。其间,三人明知该补助款属于造福工程搬迁补助资金,仍挪出其中的20余万元作为村委其他用途开支及误工补贴。 经平潭县法院审理,林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翁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翁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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