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6日讯(记者 李琰之 通讯员 曾咏发)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各要素监测工作。近日完成了5月份全省23个设市城市的79个环境空气质量点位和47个降水点位的监测;对12条主要河流的135个监测断面、23个设市城市和44个县城共计11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6个设区市和4个县级市共计29个内河监测断面、9个设区市的1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进行了监测。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方面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5月份,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6%,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和二级达标天数比例均为49.8%,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和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下降0.4和5.7个百分点,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 常规监测项目中,全省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19mg/m3,城市最大月均值为0.037mg/m3。二氧化硫城市日均值达标率为100%,各城市二氧化硫日均值均未出现超标。与上年同期相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0.004mg/m3,达标率持平。 全省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26mg/m3,城市最大月均值为0.044mg/m3。二氧化氮城市日均值达标率为100%,各城市二氧化氮日均值均未出现超标。与上年同期相比,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0.003mg/m3,达标率均持平。 全省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056mg/m3,城市最大月均值为0.090mg/m3,可吸入颗粒物城市日均值达标率为99.6%,与上年同期相比,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0.005mg/m3,达标率下降0.4个百分点。 设区市API日报统计结果: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优天数比例为38.5%,良天数比例为61.5%。 9个设区市API日报统计
5月份,福州、厦门、泉州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福州、厦门和泉州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100%、96.8%和96.8%,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19.4%、25.8%和12.9%,二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80.6%、71.0%和83.9%。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达标天数比例持平,厦门下降3.2个百分点。 福州、厦门和泉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4.10、4.61和3.80,最大单项指数分别为1.00、1.23和1.04,福州、厦门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泉州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厦门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上升0.72和0.56。 水环境质量方面 全省12条主要河流135个水质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保持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7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4.1%,与上年同期持平。Ⅰ类~Ⅱ类水质占36.3%,同比持平;Ⅳ类水质占3.7%,同比上升了1.5个百分点;未出现劣Ⅴ类水。49个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8.0%,与上年同期持平。 各设区市水质状况 福州市辖区内闽江、敖江和龙江3条河流共布设水质监测断面19个,各断面的水质均符合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 莆田市辖区内木兰溪、萩芦溪2条河流共布设水质监测断面10个,各断面的水质均符合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0.0%。 三明市辖区内闽江流域共布设水质监测断面17个,各断面的水质均符合相应的Ⅲ类水域功能要求,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 泉州市辖区内晋江和闽江2条河流共布设水质监测断面14个,各断面水质均符合相应的Ⅲ类水域功能要求,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 漳州市辖区内九龙江、漳江和东溪3条河流共布设水质监测断面19个,其中18个断面的水质符合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和Ⅲ类水质标准,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94.7%。 南平市辖区内闽江流域共布设水质监测断面24个,各断面水质均符合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和Ⅲ类水质标准,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 龙岩市辖区内九龙江、汀江和闽江3条河流共布设水质监测断面19个,其中18个断面的水质符合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4.7%。 宁德市辖区内交溪、霍童溪、闽江和敖江4条河流共布设水质监测断面13个,各断面水质均符合相应的水域功能要求和Ⅲ类水质标准,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 省界和设区市界断面水质状况 按Ⅲ类水质标准进行达标评价,浙-闽交界的闽江建溪松溪岩下和闽-粤交界的汀江永定汀江桥2个省际交界断面的水质均达标。 按Ⅲ类水质标准进行达标评价,设区市间10个交界断面的水质均达标。 14个县级市的2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各县级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均与上年同期持平。 44个县城的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各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均与上年同期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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