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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赋予基层更大核准权限

2014-07-17 20:51:40 王坤明 卢佩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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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投资项目网上办理系统,提高透明度和效率

《意见》指出,推进投资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整合升级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在线、全系统共享要求,我省将建立投资项目网上办理系统,推行审批材料电子化应用,投资主体、管理部门实现网上办事、动态跟踪、实时查询、在线反馈和监察,提高投资项目审批透明度和效率。

涉及企业投资前置审批的部门,要列明办理前置审批所需的要件材料、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承诺,并向社会公开,除公布所需的要件材料外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材料。

推行跨部门的协同审批,减轻企业负担

借鉴上海等地的做法,《意见》提出分阶段、分领域明确企业投资项目相关手续办理牵头协调部门的措施,以建立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推进机制,减轻企业负担。

其中,项目申请报告由项目核准机关负责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意见,用地、用林、用海、使用自然资源等与国土部门有关的预审事项,由负责出具预审意见的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协调;涉及区域、工程、海洋等生态环保评审事项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出具批复(审查)意见,涉及项目建设许可的相关手续分建筑、交通、水利三大类,分别由住建、交通、水利部门牵头协调办理。

对投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和公开披露

《意见》明确,加强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企业投资诚信制度,对投资主体、各类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投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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