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4日讯(通讯员 庄爱萍 林泳坤 本网记者 谢玉妹)8月1日起,泉州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3公里内起步价由7元调整至8元。这意味着在泉州打的得多付1元的车费。 1日上午,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记者在现场看到,许多出租车正排队接受计价器调整。“我们分批对全市的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泉州市交通委出租科负责人说,全市共有3290部出租车,大约在12日前完成。已调整的出租车按新运价收费,未调整的出租车按旧运价收费。 据悉,泉州市出租汽车运价从2001年起执行至2013年底,曾历时13年未作调整。因市场需求、运营成本等因素变化,今年1月起,泉州市执行新的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起步价从原先的6元/2公里调整至7元/3公里;每公里运价从原先的1.6元调整至1.8元;空驶费由原先的每公里0.5元至0.9元,分里程调整到0.5元至0.72元。燃油附加费2元保持不变。 泉州市物价、交通等部门密切关注出租汽车行业动态,深入开展调研,并通过GPS监控手段进行随机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今年1月份运价调整后中长途基本合理,短途(2-6公里)运价标准偏低,特别是运距在2.4 -5.6公里的,每趟运价比调整前低0.5元,有必要进行局部调整。 从8月1日起,泉州市出租汽车运价进行局部调整,3公里内起步价由7元调整至8元,其余运价结构不变。也就是说,如果你乘坐出租车,在3公里之内,起步价8元加上燃油附加费2元,就付10元的车费,3公里之后,每公里加收1.8元。调整后,出租车司机每月预计可增加收入500元,乘客每趟次增加支出1元。 经了解,计价器每次调整,计量所都要收取一定费用,此次计价器调整的费用则由政府买单,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不用付任何费用。八月份为计价器调整过渡期。过渡期间,泉州市交通委将协调物价、质监等部门,科学合理安排,分期分批进行计价器的调整,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未调整计价器的车辆仍按原规定执行。市民如果有发现不打表收费的或是计价器未调整按新运价进行收费的,可以向物价、交通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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