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台专利转移运用试点方案 高校科研成果落地可获3万奖励
2014-08-05 17:04: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8月5日讯(本网记者 陈薪宇)为促进福建省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向企业转移运用,福建知识产权局近日出台《2014年福建省促进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运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介绍,此次出台方案旨在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引导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面向我省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并申请专利,促进专利技术向我省企业转化实施,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化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途径。 根据试点方案,今年我省高校或科研单位将发明专利转让或许可我省工商注册企业,且专利数量5件以上,涉及企业5家以上,每件专利转让或许可的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件专利资助合同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件专利多次许可的,只资助一次。 奖励资金将用于支持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科研单位奖励完成该项专利技术和为专利技术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以及开展专利技术的中试、转化和专利运营等工作。 据了解,该补助的申报工作将于今年10月30日前截止,有意向申请专利资助的高校和科研单位需及时向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材料纸件和电子文件。 |
相关阅读:
- [ 05-22]闽南师大学生的一组设计 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 [ 01-27]闽将推动泉州赴台个人游试点 新政策奖励发明专利
- [ 01-27]闽新政策奖励发明专利 厦农民人均收入达1.34万元
- [ 09-12]闽制定出台新的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 [ 08-17]五年内全球将有130多个专利药物专利到期 闽企欲分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