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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分高校学费14年来首度上涨 极度贫困生可先上学再申请贷款

2014-08-13 09:00:1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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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上涨的高校已经14年没涨

据东南快报记者了解,这7所学费上涨的高校,收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现已执行了14年而一直未作调整。因为此前的学费标准一直是2000年的水平,和目前的经济发展来对比,学费标准偏低,已越来越对这7所高校教育的持续发展带来影响。因此今年,三部门联合对这7所院校的收费重新制定了标准。

东南快报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6月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归档调整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一文。该文件规定,地理位置在我省的公办20所本科院校中,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中,收费是分两档,一档是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福州大学等13所公办本科高校为第一档次学费标准,即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医学、飞机工程类专业5200元,艺术类7200元;第二档次学费标准为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福建江夏学院等7所高校,即一般专业3000元,医学类专业40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

那么为什么这7所院校的收费高于三部门所制定的标准呢?据东南快报记者了解,这主要是因为新的学费标准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即一般专业由每生每学年3000元调整为4000元,医学类由4000元调整为5000元,艺术类由6000元调整为7000元。同时,学校还可以根据办学实际,在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重点学科可在上浮3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下浮不限。因此,4000元的标准上浮20%则是4800元,上浮30%则是5200元。

贫困生可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据了解,学费上涨之后,教育部门要求高校要配套做好各种奖、助、贷、减、免等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困难学生就学保障制度,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5%-2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贷款、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助学措施。

对于我省,目前实施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目前已经执行非常成熟。对于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而家庭困难的考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来筹措学费。按照规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贷款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从2013年起,我省生源地贷款业务将由一家以上经办银行承办,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所辖各行(社);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所属各分支机构等。

另外,对于无力支付学费,信用贷款尚未批贷的考生也不用太着急,目前的各所高校对于极度贫困生都有安排绿色通道,可以先上学,再通过助学贷款、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政策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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