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记者14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省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放开部分目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专业服务收费标准。 包括专利代理服务、报关服务、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航危天气报服务、煤炭地质勘探、金银饰品委托检验、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涉外收养服务、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等10项服务收费标准,其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相关专业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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