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司机没带驾驶证溜了 福州一“仗义”乘客酒驾被罚

2014-08-23 22:46: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象园综)福州一名司机没有带驾驶证,遇到民警检查时,下车溜了,车内的一名喝过酒的男乘客趁民警不注意把车开走,被民警逼停,男子因酒驾被罚。

今日1时许,福州象园派出所民警在远洋路设卡时,一辆即将驶入检查站的轿车突然停下,司机钻入路边的草丛溜了。

民警发现车内还有一名男乘客,因此要求他下车配合调查,这名陈姓男子称,他喝了酒,他的朋友林某开车送他回家,由于林某没带驾驶证,看到前方有民警盘查便溜了。

民警随后通过该车号牌查询车主信息,陈某趁民警不注意,钻进驾驶室发动车子想溜,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追赶,追击了百余米后成功将车逼停。

陈某被控制后显得十分“仗义”:“小林开车送我回家,我不能让他的车子被扣,所以想开车溜走。”

经检测,陈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毫克,属于酒驾,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