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接受社会监督
2014-09-06 08:04: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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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 纳入网上运行 《方案》还提出,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凡公民法人可以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政府不再审批;探索建立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体系;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通过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公布后,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市场和社会主体首负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产品(服务)质量保险制度、行业准入和生产经营标准管理制度;开展权力行使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按有关规定视情予以相应的问责处理。 12月公布运行 《方案》明确,9月30日前为部署清理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审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公布运行阶段,经审核论证和核实的省级行政权力清单,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布。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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