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 福建省七名厅官受处分
2014-09-23 07:24:24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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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福州站记者 张珺)省纪委监察厅昨晚发布消息称,全省“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7名厅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日前,省纪委对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进行专题部署,组织2批次明察暗访活动,共查处违纪违规问题284个,处理34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4人: 省委教育工委对高校发生的5起违规接待、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的问题进行处理,立案调查5人,同时责令7所高校就“三公”经费增长问题进行整改。 省国资委组织对18家省属出资企业开展检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其他处理18人。 省财政厅组织对117个省直部门2013年以来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12个省直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作出处理。 省交警总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清理违规悬挂“闽O”、“闽K”号牌车辆1492辆。 各设区市相继通报曝光18批次64起典型问题。福州市关停公园内8家高档餐馆,厦门市整改公园内49处涉嫌违法建设的经营场所,南平市查处相关问题16起、处理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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