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委
2014-09-28 16:23:54 来源:中国平潭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中国平潭网讯(记者王光慧)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同时通过该工作委员会的若干规定。根据若干规定,实验区人大工委是省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对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实验区人大工委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副主任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委员由实验区人大工委任免,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实验区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委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职务。 职责方面包括:实验区人大工委要促进国家和本省赋予实验区的有关政策的落实,支持实验区在两岸交流合作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与本区域内各级人大的联系工作,指导本区域内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支持台湾同胞参加代表选举,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等。 |
相关阅读:
- [ 09-25]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把脉问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 09-25]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来岚考察
- [ 09-17]省人大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 [ 09-17]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传达学习中央领导讲话及省委全会精神
- [ 08-1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