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明年1月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
2014-10-04 06:35:2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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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 闽首场教师资格“国考”明年举行 “两学”停考 福州新闻网10月4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从2015年1月起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包括笔试和面试 2015年1月起,凡在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免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仍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一般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设区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高校在校学生可在学校所在的设区市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并选择考点、考试科目。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面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两学”合格证书 2019年失效 已取得我省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应在2016年底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面试,面试合格的由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合格证(有效期2年)。持有我省“两学”合格证和有效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人员,可按程序在我省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两学”合格证书2019年1月1日起失效。 今年10月,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最后一次“两学”考试,重点面向已取得单科合格证的人员。2015年起,我省不再组织“两学”考试,也不再对“两学”单科合格人员进行补考。 2015年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不再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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