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因不满停车费太高 福州永翌上尚城业主停车堵住小区门

2014-10-08 19:41:45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业主的小车停到了盘屿路上,造成该路段车流一度缓慢

业主停车堵住了小区进出口

东南网10月8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因为不满开发商收取地下停车费太高,今日上午,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永翌上尚城小区的业主用车堵住了小区大门的出入口。直到下午3时许,在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到场协调后,业主才将车开走。

居民:

地下停车费每月670元不合理

上午11时30分许,记者接到小区居民爆料后赶到了永翌上尚城小区。记者看到小区的门前停满了小车,并且延伸到了小区门前的盘屿南往北的车道上,粗略数下有二三十部小车,盘屿路上一度车流缓慢。

此时,小区内聚集了数十位业主,情绪有些激动。小区业主朱女士告诉记者,最近她家里正在装修,每天他都会到小区来,今天上午8时许,她和其他几名业主欲开车进小区却被保安拦下,“对方要求没有购买地下车库停车位的业主需缴纳每个月670元的停车费,不然需单次缴纳20元临时停车费,才能进入小区”。

“670元太贵了,单次20元也明显比其他小区贵,我们不能接受!”朱女士说,小区业主认为这个收费不合理,于是先后赶到小区的业主便将车停在小区门前表示抗议。

小区业主们告诉记者,小区于今年4月份交房,约有800多户,目前也就几十户入驻,大部分单元户还正在装修,平时进进出出的车辆也比较多。小区并没有规划临时停车位,一直以来,小区业主进入小区都是免停车费的,“就在今年9月初,物业就告诉我们10月份开始没有购买停车位的收取670元/月停车费,有购买停车位的收取70元/月的管理费。”于是,业主们曾先后两次就停车费太高一事跟物业沟通,“然而,物业每次都说开放商会安排人来跟业主们协商,但是两次都放鸽子,一直拖到了今天。”

“周边同样的小区地下停车费也就在200-300元左右,我们这里却要670元,明显太高了!”业主陈女士说道。业主们一致希望“开发商收取停车费应该要跟周边小区差不多,才可以接受!”

物业:

只是代为收取 业主应找开放商协商

记者随后来到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70元停车费包括70元物业管理费和600元的租金,“因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600元租金是自主定价,70元的管理费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物业人员表示,他们只是代开发商收取这个停车费,“具体事项业主应当找开放商协调。”

开发商:

将与股东协商停车费 15日给业主答复

下午1时40分许,永翌上尚城小区的开放商——福州永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王姓负责人来到小区。该负责人表示:“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公司,我们已经将价格从1000多元降到了670元,这是根据市场走势以及公司资金现状作出的比较合理的定价。”

在与业主们进行一番协商后,该负责人表示,将与公司其他股东就停车费定价进行磋商,“将于本月15日给业主们最终的答复”。今日起至10月15日,业主们进入小区暂时不收取停车费。

业主们接受了对方的临时调解举措,随后停车小区门口的车陆续开走,下午3时许,小区出入口恢复通畅。

部门:

停车位租金为产权方自主定价

永翌上尚城小区收取670元/月的停车费是否违规呢?

记者拨打了福州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收费标准是:地下停车位白天5元/辆·次,晚上10元/辆·次,包月70元/辆·次;对业主(或承租人)每天24小时内同一辆车多次出入小区的,只能按一次停车服务费收取;当然也可以包月,标准是70元/月。对于没有购买停车位的,除了收取物业管理费,产权方还可以自主定价并收取场地租金。福州永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670元停车费中,600元的租金属于自主定价范畴,并未违规。

律师:

双方应当平等协商

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晟认为,虽然停车位场地租金方面政府并没有相关指导价,但是开放商和业主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双方在停车位上若产生租赁关系,会签订合同,那么就应该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开发商与业主代表坐下来协商,参考周边区域小区停车费的市场价位,制定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才有利于双方利益。切莫采取过激行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