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生态省建设目标:明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95%以上
2014-10-15 22:04: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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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5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明年福建23个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森林覆盖率达65.95%以上。今日,东南网记者从省发改委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经省委九届十一次讨论,近日已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该意见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134项。 《意见》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和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好用足支持政策七个方面提出2014-2015年要抓好的134项重点工作,并明确了牵头部门,确保近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意见》提出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打响“清新福建”品牌。推动建立闽台生态科技交流与产业合作机制,加强闽台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推进生态产品时尚化建设,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意见》明确要求制定实施体现主体功能区特点和生态文明要求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意见》提出要推动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实,选择部分地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集体商品林规模经营等试点。支持三明开展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争取国家支持开展闽江源、九龙江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建立汀江(韩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意见》提出我省生态省建设的目标:到2015年,绿色循环低碳产业结构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面积、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30%、35%,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3以上。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幅度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23个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主要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65.95%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控制在9%以内。到2020年,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节能减排降碳和生态环境质量等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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