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各地落户政策将放宽 居住证全面推行

2014-10-22 06:40: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流动人口将免费办居住证

与此同时,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公安厅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居住证实施办法的调研和起草,经过与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23个部门近1年时间的研商,形成了《福建省实施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送审稿)。据黄华安介绍,送审稿主要的特点是:

一是突破了公安唱独角戏的传统模式,明确了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突破了办证收费的传统思路,明确了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免费。该送审稿实施后,将不再向申领人收取办证费用,所需费用全部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三是突破了证件的传统样式,明确了居住证为带芯片存储功能的IC卡。就是把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和各部门的管理信息直接写入IC卡中,提升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效率。

四是突破了证件持有人享有待遇“一刀切”的传统方式,明确了平等下的差别化待遇。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在全省范围内享有12项基本公共服务,并赋予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扩展居住证待遇范围的权力,避免全省“一刀切”,赋予居住证制度实施更大的灵活性。

据黄华安透露,目前省公安厅正根据国务院《意见》和省政府的要求,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充实,报请省政府审定下发实施。“全省居住证制度推行的时间,虽然目前没有时间表,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太久。”他表示,根据中央要求,我省将在国家层面《居住证管理办法》出台后,对我省起草的有关居住证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而后在全省推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