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下基层 干群心连心——福建省持续深入实践“四下基层”
2014-10-30 06:00: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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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武平县法院生态庭两名法官深入永平乡一处偏远山林,现场调解林地界址纠纷。 王发祥 王东飘 摄 八闽巡礼 在推进“四下基层”工作过程中,我省各地纷纷推出实施办法,建立新平台、新机制—— 厦门海沧区: 全面建立和推行“四必”群众工作法,即四个层级“必联”、四类群体“必访”、四类情况“必谈”、四种问题“必解”。 “必联”是区级领导必须联到片;区直部门、街镇必须联到村居;村居干部必须联到网格;自治单元骨干必须联到户。 “必访”是困难户必访;能人户必访;信访户必访;拆迁户必访。 “必谈”是落实不力必须盯住谈;关键节点必须重点谈;重要工作必须聚焦谈;约束教育必须警示谈。 “必解”是合理诉求必须马上解;矛盾纠纷必须及时解;软弱组织必须坚决解;疑难杂症必须妥善解。 长汀: 在坚持领导和部门原有挂钩联系基层、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专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县领导联系乡(镇)和县部门挂钩村,科级干部帮扶特困户,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联络员建立党建示范点、新农村示范点、生态示范点或其他特色示范点,实现领导干部、县部门及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联络员联系全县乡(镇)、村(居)、特困户、示范点四个全覆盖。 将乐: 完善推广县乡“零距离”联动服务,和群众面对面、心贴心,根据实际随时到基层现场办公,解决群众最直接、最急需的现实问题。实施乡镇干部“4+3”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即挂村领导、驻村工作队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四类干部,挂钩在群众心目中有影响有威望的人、困难群众和有诉求的代表等三类群众。开展农村党员“3+N”履职承诺活动,使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做到3个带头,即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带头倡导文明新风。 德化: 通过“政风行风面对面”和“政风行风直通车”等形式,现场解答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行恳谈问政制度,各乡镇驻村工作队每月确定一天“社情民意恳谈日”,在村部、祠堂、农民活动中心、中心户家等场所,邀请村民代表、党员、村干部参加,倾听群众的想法和诉求。搭建QQ、微博等互动平台,及时收集民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莆田城厢区: 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带着“问题”下基层,多为群众办实事。继续实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配套资金,并引导对接、整合区直其他部门挂钩扶持的资金,共同助力“一事一议”美丽乡村试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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