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11-02 07:23:4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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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吴静)记者从省纪委获悉,近日,武平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2起典型问题是: 2013年12月1日上午,武平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钟永通借外出考察幸福工程项目名义,私自驾驶公务用车载其老婆、弟弟前往连城县考察地瓜干加工技术。武平县纪委给予钟永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本人承担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 2013年12月14日至20日,武平县工商联主席高宗泉以参加北京武平商会成立大会名义,擅自同意县工商联副主席钟世星、刘生聪,县工商联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熊伟元前往北京、郑州、长沙旅游,预借公款4000元/人,包干使用。武平县纪委、效能办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严肃处理。武平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给予高宗泉效能告诫,给予钟世星、刘生聪效能通报批评;武平县效能办给予熊伟元效能通报批评;责令钟世星、刘生聪、熊伟元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另据悉,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日前,福州市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32个入驻单位进行调查了解,给予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永泰县经贸局、永泰县工商局等7名相关负责人效能告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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