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意见》创新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 赋予科研单位更大自主权
2014-11-17 11:38: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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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针对目前项目管理“重申报,轻结题”、验收“走过场”等现象,《意见》要求,对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当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同时,对部分探索性强的基础研究项目,鼓励探索、宽容失败。 同时,推进各类科研项目管理全过程网上在线运行。为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高办事效率,《意见》要求加快建设一体化、规范化的全省科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促进省、市、县(区)三级科技部门项目计划联动和数据信息共享;把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固化到项目管理系统中,实现指南发布与申报受理、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结题等各类科研项目管理全过程网上在线运行。 目前,根据省纪委、监察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省科技厅对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所有项目申报对象可以通过科技厅门户网站或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立项结果及计划经费下达、项目验收状态及验收结论等关键环节业务信息进行在线实时浏览和查询。 三方式改进科研项目资助 强化市场导向 为进一步强化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市场导向,《意见》提出了三种创新资助方式。首先,加大定向资助和滚动支持力度。在事关全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研攻关及创新平台项目中,选择部分已结题且产业化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项目,采取定向征集、滚动支持方式,加强项目前期研究与后期产业化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的衔接。 今年,省科技厅先在已验收结题的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遴选部分优秀项目,开展滚动资助计划项目试点,以鼓励优秀人才和团队的持续创新,为我省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重大计划项目领军人才的培育打好基础。 其次,加大科研经费后补助力度。在原有的重大科技成果购买、重大研发机构引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运行、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后补助项目基础上,积极探索扩大省级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的适用范围,推广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等资助方式。有关新的后补助管理办法,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 此外,密切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意见》提出,我省将综合运用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专利权质押补助、科技保险费补助、创业投资引导、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补助等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我省计划在2013年发起成立的4家科技支行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争取到2015年在每个设区市设立科技支行,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积极开拓科技金融业务,放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的倍增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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