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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驾驶证互认对接 持台湾护照有望在平潭开车

2014-11-27 07:38:37 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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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27日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日继续召开。记者从会议报告中整理出了一组民生信息,包括我省积极推动两岸驾驶证平等互认、推动城市养犬管理立法列入明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等。

两岸部分职业资格证书

对接互认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此前听取了关于台胞投资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省政府在有关报告中说,争取台胞享受我省居民同等待遇取得突破。

我省开展了资质(资格)证书认定工作,组织专家对台湾居民在我省参加职业考试数量居前的养老护理员等9个职业工种进行比对,确定了等级对应标准,据此开展首批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互认工作。持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通过相应等级的职业(工种)理论考试,便可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省还正在积极推动驾驶证平等互认工作,争取国家授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在平潭持有台湾地区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台湾同胞,核发与其入出境身份证件签注的准许入境期限截止日期一致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城市养犬管理立法

明年开展调研

年初召开的省人代会上,部分代表建议被作为重点督办件,《关于加强城市“狗患”问题管理的建议》就是其中之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要将整治城市“狗患”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省政府将积极推动《福建省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2015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协调论证、修改完善等工作。

针对城市“狗患”问题,省公安厅表示,他们依法严查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等三种治安违法行为。省农业厅也增加了狂犬病免疫网点,及时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死亡犬,切实做好狂犬病免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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