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学生运动时间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个小时。目前不少幼儿园无法做到这一点。”在鹿海云看来,“过度保护、运动有效性与科学性不足是目前儿童体育锻炼存在的问题。” “过度保护,既来自家庭,也来自学校。”鹿海云说。相比美国大多数家庭对孩子体育爱好的重视——他们陪同孩子一起玩、一起做训练,中国的很多家长没有深刻意识到运动与孩子成长的关系。教师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往往会放弃、降低活动的难度和运动量,锻炼效果就大打折扣。 “除了有目的、有计划的体育运动外,还有很多锻炼可以融于日常生活。关键看有没有锻炼的意识。”鹿海云说,很多家长到离家不远的学校接送孩子,大多选择开车或者骑电动车,其实完全可以当作一次“远足”的机会,和孩子一起走回家。 “必须用立法来保证孩子的运动时间。在不少国家,体育锻炼才是孩子真正硬性规定的作业。”省人大代表陈展弘说,比如日本的中小学每天都有体育课,学生放学后还规定要锻炼1小时;每个学生都有一本“学籍薄”记录在校期间的健康情况。为给中小学体育教学提供法律保障,日本于与2011年修订并实施了新的《体育基本法案》,并配套了《体育基本计划》,明确规定了国家和地方团体在指导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提升体育教师素质、建设体育运动场馆设施等责任。 陈展弘表示,美国人把体育视为学校教育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如伊利诺斯州要求从幼儿园到高中所有学校每天都得有体育课;加利福尼亚、肯塔基、缅因、密苏里、纽约、南卡罗来纳、佛蒙特等州也制订了学校健康与体育计划,要求确保体育课时间;田纳西州还有议员发起法案,要求从幼儿园至八年级每周保证150分钟的体育课。在英国,一年级至十三年级的学生平均每周保证117分钟的体育课,学生参与校内竞技活动的比例高达78%。在法国,考大学时体育是其中的一门主科,体育方面的成绩占全部成绩的10%;体育总成绩包括体育课的成绩、竞赛的成绩和体育课的出勤率等,体育课出勤率过低的学生即使成绩不差,也有可能不及格。 “从发达国家对儿童体育锻炼的重视程度,我们可以得到启示:用立法等强制手段强力推进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陈展弘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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