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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破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 主犯获刑十年半

2014-12-22 10:06:16 叶生成 蔡燕青 杨立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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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企业利用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此,国税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福建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张梦桂介绍,从近期破获的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看,违法犯罪分子利欲熏心,千方百计打增值税专用发票主意,犯罪手法呈日益隐蔽化、集团化、多样化趋势。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17”专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主黄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这个一心想把企业做强做大的能人,为何会成为阶下囚呢?

一波三折调查忙

2013年4月初,松溪县国税局二分局在日常管征中发现主营竹木炭制品、竹木制品等的某炭业公司销售额增长出现明显异常。原来年销售额只有100多万元的企业,一年之内蹿升至2000余万元,这与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能耗明显不匹配。松溪县国税局判定该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可能性极大,并第一时间向上级作了汇报。4月17日,省、市两级国税稽查部门当即决定对该公司立案侦查。同一天,警税“4·17”联合专案组成立。

黄某经营的炭业公司在松溪县经营多年,公司主营的竹木炭制品获福建省知名品牌,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

4月18日,专案组到公司调查了解情况,黄某一口咬定公司依法纳税、没有偷逃税行为,案件调查陷入僵局。但是,在核实公司生产能力过程中,专案组发现了两条重要线索:一是企业近两年用电量没有明显增加,产量却增长近20倍。二是企业没有袜子和毛巾生产线,为何会有二者的销售记录?面对专案组的质疑,黄某拿出一份与浙江绍兴某纺织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并提供了通过网银支付的加工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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