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网友投诉漳州平和县水利局拖欠工资获回复

2015-01-05 18:24: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5日讯 2014年12月30日,网友“分分雨雨”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称,他们是漳州平和县上峰水库管理的工作人员。单位于2010年改制后,无法保障职工工资能按时满额发放,造成职工生活艰难,无法解决解决温饱问题,希望单位能够补发从2010年至今的拖欠的工资。同时还提出质疑:单位为何没有为职工依法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没有发绩效工资?

2015年1月4日,针对该网友的留言,漳州市平和县水利局经调查后作出回复称:上峰水库管理处是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是利用坝后电站发电收入作为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的企业管理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水库管理处长期负债,资不抵债,最终导致停止发电。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协调多个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上峰水库体制改革信访事项协调小组,对上峰水库体制改革。着手兑现拖欠干部职工工资以及医社保等福利待遇,将32名干部职工安置到水利系统相关岗位工作。

回复称:至此,整个上峰水库体制改革已圆满结束。但是,部分分流职工反映:2011年5月安置以来,只发50%工资,要求补发。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2011]14号)第2条“其人员工资由县水利局参照水管单位的现状,给予统筹考虑,具体安排。”之决定,我局参照了其他水管单位现状只能按半数计发。逐月兑现,不存在拖欠问题。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该单位在改制前就没有提取缴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