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科协发布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新规

2015-01-09 08:58: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分享到:

省科协发布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新规

注重推选中青年、工程技术一线科技专家党政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候选人

东南网1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记者8日从省科协获悉,经省科协八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颁布实施。每两年一次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同时启动。此次新出台的候选人推选政策,在年龄结构和推选渠道、程序等方面有诸多亮点。

对于被推选人的年龄要求,新政策明确,不得超过65周岁 (按增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同时,要求注重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注重推选来自工程技术一线的科技专家。凡已连续3次被提名为院士有效候选人的,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对于社会广为关注的推选渠道、程序,新规明确,省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领域的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高校科协负责组织本校的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企业科协负责组织本企业的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省科协向中国科协推选。

据了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为规范推选,新规提出,组织推选专家委员会对被推选人进行评议并无记名投票。参加投票的专家,应超过推选专家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人选,方有资格向中国科协推选。

《实施细则》强调,推选单位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推选无效,并取消下次推选资格;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当次推选无效,取消3次推选资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