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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致函全省企事业单位法人:加强环保监管

2015-01-09 17:04:01 倪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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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9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 通讯员 曾咏发)为做好《环境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组织好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对排污企业提前进行警示,严格督促各排污单位知法、懂法、守法,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环境监管执法领导责任,促进依法履职。近期,省环保厅起草了“致全省企事业单位法人的公开信”。

信中重点阐述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在环境监管执法上硬规定、硬措施、硬任务。包括对违法排污单位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责令停建、恢复原状、行政拘留、“四个一律”、列入“黑名单”等查处手段,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废止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实行网格化管理等新任务。强调守法排污是排污单位的环保“红线”,依法行政是环保监管执法的“底线”,表明环保部门将严格执法,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现象,向污染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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