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进行电话诈骗 案例:2015年1月2日11时许,事主高某琼在家中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南充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称该局接到上海市公安局的公函要求事主配合一起案件的调查。之后,一名自称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男子,告知高某琼其身份信息已泄露,被某贩毒分子盗用并开了张银行卡,且在里面存了200多万的赃款。对方声称,该卡内钱款目前已被人全部取走,怀疑高某琼涉嫌转移了赃款。高某琼否认后,对方便要求其将个人户头的资金全部汇给检察院进行审核,同时要求事主必须保密,否则就要负法律责任。不久,又有一名冒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女子联系高某琼,指挥其将钱款汇到指定账户上进行审查。在连环诈骗下,事主信以为真,最终被骗汇出10万元。 此类犯罪主要手段: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电话(可显示任意电话号码)冒充电信、邮政工作人员拔打市民个人电话,以固定电话(水费、网络、闭路电视)欠费、邮件未查收等理由谎称市民个人身份资料被盗用。在套取被害人个人信息后,不法分子再冒充公检法、银监等政府部门以被害人被盗的身份涉嫌洗黑钱、命案等犯罪,须监管银行账户或审查资金为由,要求受害者将银行内的资金转到不法分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内。在此类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甚至会向被害人传真假公文或诱骗被害人登录虚假检察院网站查看通缉令,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防范重点:不要轻信电话中所谓报称的“电信部门”、公检法等政府机关部门,不要轻易泄漏个人资料,特别是不要轻信对方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等,不要把钱汇入陌生账户。在此类诈骗案件中,事主看到的来电显示号码往往是虚拟的电话号码,甚至是虚拟成公检法等政府机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市民在接到此类电话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查询或报警。 |
相关阅读:
- [ 01-11]广西“掉钱分钱”诈骗犯罪团伙在粤云浮落网
- [ 01-08]以高额利息诈骗300余万元 山西忻州公职人员被刑拘
- [ 01-08]两岸联手捣破跨境诈骗集团 遣返18名台湾嫌犯
- [ 01-08]女子被诉骗千万 翻供称替男友扛事
- [ 01-08]多地集资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 亿元大案屡见不鲜
- [ 01-04]3名无业游民假扮将军骗银行高管1350万(图)
- [ 12-31]诈骗团伙承兑汇票贴现款 骗企业近3亿票据款
- [ 12-31]台湾方面金援“友邦”基里巴斯 遭诈骗50万美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