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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邵武一男子无证醉驾 犯危险驾驶罪获刑两个半月

2015-01-19 16:00: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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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九珍 高忠惠 陈拥滨)充当护花使者,自告奋勇送女子回家,结果因无证醉驾被判刑。1月14日,经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八百元。

去年10月6日20时许,宁某与一帮朋友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席散后大家各自准备回家,女子陈某离家远,宁某不顾朋友劝阻,自告奋勇要送陈某回家,称自己喝那点酒算不了什么,随后从陈某手中接过二轮摩托车,让陈某坐在后座。行经解放中路时,宁某被邵武市公安局水北派出所执勤人员拦下。经酒精测试,酒精浓度达170mg /100ml,后又抽取血样本送检,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8.5mg/100ml,属醉酒驾车。次日,宁某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5日,邵武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宁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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