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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首批保障性住房配置 采用新模式实现阳光分房

2015-01-20 08:53: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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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凤山)18日,记者来到平潭岚城安置小区。平潭首批保障性住房已完成验收工作,即将交付使用。

“首批保障性住房有两栋楼,共有528套房源,已全部分配到居民手里,争取春节前全部入住。”平潭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肖爱玉介绍,两栋房子正在安装住户身份验证系统,通过科技手段将更好地管理保障性住房。

平原镇上攀村村民林伟龙这次申请到了一套39.9平方米的保障房,对新房他百看不厌。“马上可以住进来了,很激动。我们这里不比城里的商品房差,能住上这样的房子,知足了。”林伟龙告诉记者,他每次路过,都会拐进来看看,这个春节住上新房是他最大的期待。

“环境好,租金便宜,真正保障了需要改善住房的居民。”这是林伟龙对新居的评价。据了解,本批次房源在标准租金每平方米每月8元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租金,林伟龙是低保户,每平方米每月只需缴纳0.9元。这意味着,他每月只需缴纳36元就能住上新房。

林伟龙安居梦的实现,得益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民生保障建设。实验区成立以来,坚持把民生项目与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开工建设岚城安置小区、澳前安置小区、金井湾安置小区等6个安置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力争让开放开发成果最大化惠及广大百姓。

“这是平潭首次保障性住房分配,没有先例可循。我们不仅要把第一批保障性住房分配好,尽量保障真正需要保障的群众,还要为未来平潭保障性住房分配打造一个样本。”肖爱玉说。

肖爱玉是来自厦门住建局的挂职干部。她告诉记者,厦门保障房建设管理走在我省前列,这次平潭保障房分配,他们在借鉴厦门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了平潭的实际情况。

制度保证是本次保障性住房配置的最大亮点。最近,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又出台了两份保障性住房管理文件,分别是《保障性住房入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障性住房非申请家庭成员临时居住管理工作的通知》。

“随着这两项管理措施的出台,我们已完成所有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制定。”在肖爱玉办公室,她拿出了厚厚一叠文件,从建设与管理办法、权力运行网上公开方案、住房准入标准到租金标准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分配制度。

结合网上权力公开运行,让保障性住房真正做到阳光分房,也是一个亮点。去年1月底,省纪委、监察厅把平潭纳入我省首批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市级试点地区,平潭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是其中重要试点项目之一。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廉政办采取“一对一”方式,不断监督、推动保障房配置网上公开系统建设、使用,及时向电子监察系统推送关键节点信息。

“所有的程序在网上公开运行,并与省住建厅、省监察厅联网对接,在他们网站就可以看到平潭保障性住房配置所有信息,做到‘外网申请、内网办理、外网公开’。”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网上权力公开运行使平潭保障性住房配置实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线、永久追溯”,真正做到没有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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