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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担忧划表日期改动致电费增加 连江供电公司:不会影响

2015-01-20 19:17: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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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0日讯 1月14日,网友“蕾妮N”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留言反映: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从12月份开始将以往的每月10日抄表改成每月4日抄表。现产生12月份至1月份实际天数为37天,网友担忧将会导致12月至1月份电量总量增加,并且第二档特别第三档计费的电量也相应增加。

针对网友留言,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于1月16日给《直通屏山》发来反馈函,根据该函件,12月份开始抄表日调整为4日,12月份至1月份实际天数应为30天(12月4日至1月3日),而非网友所反映的37天,也不存在电量总量增加导致第二档、第三档计费的电量相应增加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划表日期改动后,11月份至12月份实际天数为24天,也不存在电量总量增加导致第二档、第三档计费的电量相应增加的情况。今后,若划表日期有调整,也会提前向市民告知。

【网友留言】网友“蕾妮N”: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从12月份开始将以往的每月10日抄表改成每月4日抄表。现产生11月至12月份实际天数减少24天,12月份至1月份实际天数为37天,从而导致12月至1月份电量总量增加并且第二档特别第三档计费的电量也相应增加,请问如何解释,如何处理。【详细】

【回复单位: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国网连江县供电公司关于“连江县电力公司划表日期改动致电费增加”的反馈函

东南网《直通屏山》编辑部:针对《直通屏山》大型网络留言栏目中网友所投诉的“连江县电力公司划表日期改动致电费增加”,我司特反馈如下: 1、网友所反映的我司“12月份开始将以往的每月10日抄表改为每月4日抄表”,情况属实。我司调整抄表例日属企业正常经营行为,已报请上级单位核准,并通过电视台公告、小区张贴公告、营业厅LED屏幕公布等方式提前予以告知。 2、因12月份开始抄表日调整为4日,所以12月份至1月份实际天数应为30天(12月4日至1月3日),而非网友所反映的37天,也不存在电量总量增加导致第二档、第三档计费的电量相应增加的情况。

专此反馈

国网福建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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