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表委员建言献策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2015-01-31 22:53:14 来源: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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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 如何保证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建议》中指出,饮水安全民生事业应长远谋划。我省应提前谋划“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通过配套、改造、升级、联网和城乡一体化等方式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 《建议》中说,当前应强化水源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保护。所有建成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配备必要的水质处理设施,确保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改革水质水样检测制度;实行免费检测;制定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办法,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饮用水源周边企业应加强监管,依法查处其违法排污行为,保障农村饮水工程供水安全。 针对部分边远山区水质污染问题,林俊山建议,要找准饮用水水源,大力发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同时要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测机制,制定饮用水突发事故预案和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通过一定的方式给予公布。对于存在的水质安全问题,应有具体的改进措施,确保边远山区群众放心用水、自愿选择自来水作为生活用水。 《建议》指出,还应完善农村供水保障应急机制。农村饮水安全要面对洪涝干旱灾害、突发水质污染、供水设施的意外损坏和水源的人为破坏等各种形式的灾害。因此要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供水保障应急体系。 引入社会资金参与饮用水工程建设 如何解决建设资金紧缺问题?“应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工程建设。”林俊山建议,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适当改变自来水经营模式,如引进具有实力的供水企业,实现官方与民间共同经营,保证边远山区的饮水工程健康发展。 除了加大资金方面的投入,王祖耀还建议,应该给予政策倾斜。一方面健全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村水污染防治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的政策扶持力度,并通过财政补贴、水费返还、减免费用等方式,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饮用水进行优惠,促进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顺利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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