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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协委员黄剑忠:加大投入加强治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5-02-02 18:17:39 吴燕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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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不重视是主因

黄剑忠认为,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主要是地方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不重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造成。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环保问题日益重视,中央已把环保问题提到了能否让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予以重视。并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的城市区域投入巨资进行综合整治。黄剑忠表示,“但是各级政府只是对重点城区周边的环保问题给予重视,对于绝大部份的农村环境问题就不够重视。”

黄剑忠指出,目前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仍是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执法管理体制,使权责不明,权力分散。而乡镇虽设有机构,但没有专门人员编制,兼职人员无法有效履行职责,导致农村环保工作没人抓、没人管。

在黄剑忠看来,对农村环保意识的宣导不力造成农村环保意识薄弱、环保维权意识差。农民对环境危害的认识不高,缺乏环保意识,没有主动要求环境保护的概念,对污染严重的环境对自身安全构成的威胁缺乏足够的认识。

同时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和保洁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生活垃圾、污水直接倾倒,排入河道,污染农村环境。

建议: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黄剑忠表示,抓好农村污染治理必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各地要明确地方环保工作实行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协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对环境问题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辖区内出现严重污染的事件还要启动行政问责制。

同时也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环保监管体系。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发改、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和住建等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与管理,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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