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漳州、三明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2015-03-01 08:39: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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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项裕兴)2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授牌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省泉州市、漳州市和三明市当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福建上榜城市数与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并列全国第一。此前,我省已有福州、厦门两个全国文明城市,现在共有5个全国文明城市。 据介绍,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个城市五个文明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每三年一届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以数十项严格的指标进行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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