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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措施 每年拨款不少于5亿

2015-03-12 20:29:14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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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2日(本网记者 陈楠)日前, 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2015~2017年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的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争取到2020年,福建省互联网经济的总规模超过4000亿元。

“在新常态下,福建省委省政府,更加注重发挥信息化的创新先导作用,把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作为打造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支撑,提出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这也可以称之为我省的“互联网+”的行动计划。”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时说,目前,我省的互联网有50万从业人员、超1000亿元产业规模,跨境电商和文创媒体相对领先,但也存在缺乏龙头、缺乏人才、缺乏创投;扶持不够、配套不够、集聚不够的发展瓶颈。要想撬动互联网经济加快发展的首个支点,除了大量培养和引进互联网创业和从业人员外,就政府而言,应努力营造积极的创业环境,从基础设施硬环境建设到优化行政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开拓市场等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尽可能扫除创业障碍、降低成长成本,力求在全省掀起互联网创业热潮,推动互联网产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措施》提出了三阶段推进的发展目标:到2016年,全面夯实发展基础,健全互联网经济生态圈,各领域建成一批互联网平台。到2018年,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集中区,产业集群效应凸显。到2020年,培育一批知名互联网龙头企业,互联网经济年均增长率25%以上,总规模超过4000亿元。明确了电子商务、物联网产业、智慧云服务、文创媒体、互联网金融、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互联网基础服务等八个方面的发展重点。还从八个方面系统提出了26项具体措施,力求做到基础支撑有力、吸引人才有力、促进投资有力、鼓励创业有力,提升区域互联网经济竞争力。

八个方面26项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专项扶持

(一)强化资金扶持。2015~2017年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的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其中,整合省级现有相关专项资金不少于2亿元,省级预算新增安排3亿元。其他未纳入整合的相关专项资金也要向互联网经济倾斜。引导资金集中用于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平台建设、公共服务补助、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孵化项目、人才引进培养、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初创企业补助、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市场开拓等。整合的专项资金由省级各有关部门按现有管理办法执行,省级新增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制定。

(二)强化创业扶持。加快构建“众创空间”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促进创业者与市场充分对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级新增引导资金采取资金资助、融资担保等方式,每年扶持一批重点孵化项目;所在地政府为每个企业(项目)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每年举办互联网创业大赛,省级新增引导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奖励竞赛优胜者。

(三)强化研发扶持。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经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0%且年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省科技厅按研发投入超过10%以上的部分予以50%后补助,年补助最高100万元,每个企业累计补助最高150万元。互联网企业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参照《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享受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创新融资服务

(四)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在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下设立不少于10亿元互联网经济子基金,有条件的设区市应在2016年底前设立相应基金。对投入互联网企业的省、市创投引导基金,在确保财政性股权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财政性资金收益劣后并将收益作为滚存投入,给予基金管理公司特别奖励,以吸引社会资本及国外创投机构参与。创投机构投资互联网企业从产生收益年度起,按照互联网企业发展贡献程度,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两年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创投机构投资额,以鼓励创投机构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投入。

(五)加大增信增贷扶持。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要加大对互联网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各地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开展的互联网企业担保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可适当提高再担保代偿比例。“万家小微成长贷”“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等应优先向互联网企业倾斜。省内地方法人银行应主动适应互联网企业需求,创新互联网企业金融产品,全面推行“无间贷”“连连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重大互联网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等模式给予支持。

(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培育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鼓励各类私募基金和风投资金提前介入互联网企业,积极指导和创造上市融资条件。鼓励中小互联网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积极推动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接;对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省经信委在挂牌当年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省、市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首先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债,降低互联网企业发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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