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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明蓉建议—— 将社会服务令引入刑罚体系

2015-03-13 08:39: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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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下午,我省全国政协委员赖钟雄在参加小组讨论“两高”工作报告时发言,认为“两高”工作报告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回应了百姓的法治关切。记者林辉 摄

东南网3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严顺龙 郑璜)我省全国政协委员李明蓉提交提案,建议将社会服务令引入刑罚体系。

提案指出,“社会服务令”是刑罚的一种类别或替代措施,是地方法院以刑事判决的方式,判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时间内必须为社会提供一定无偿劳动。当前,社会服务令在各国刑事司法制度中被广泛应用。我国个别地区曾试点社会服务令工作,后因缺乏法律依据,不规范、不统一等原因停止试点。

提案认为,引入社会服务令有利于我国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衔接,有利于促进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运用,有利于实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有利于促进社区矫正制度得以法制化。为此,李明蓉提出建议,将社会服务令设定为我国刑罚的附加刑,提高适用的灵活性;明确社会服务令的适用对象为罪行轻微、恶性不大,有具体被害人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罪犯。同时,进一步丰富社会服务令的具体内容,明确其服务场所,制定不执行社会服务令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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