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全国政协委员郑家建:养老需政府、社会、个人三方参与

2015-03-12 15:29:20 王文清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分享到:

新华网福州3月12日电(记者 王文清)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郑家建认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推动政府、社会、个人的共同参与,才能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主导

今年全国两会,郑家建带去了一份名为《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郑家建指出,在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还很不完善,市场的自觉参与意识还不是很强的情况下,政府主导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他建议,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在制定政策、统筹规划、资金投入、典型示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首先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他举例说,针对居家养老,政府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新楼宇建设规划的同时要设计社区养老场所,为新社区将来开展和进行养老服务提供必要的场所。对于城市的旧楼宇和旧社区,政府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或改造现有公益性服务设施,为旧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必要的基础场所。

社会参与

“机构养老与其他养老方式相比更加专业,可为老人提供更系统和全方位的服务,但现有机构养老还存在‘一床难求’与‘床位闲置’的结构性失衡现象。”因此,郑家建认为,政府不仅要做好由政府出资兴办的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建设,还要拓宽民间资本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发展空间,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郑家建建议,政府可通过政策扶持、政策引导、政策规范等,引导社会资本规范有序地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类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以“购买服务”、“合同外包”、“委托”等多种形式从事养老服务。同时,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为民办养老机构购买公益性岗位、资助床位等扶持政策,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