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手机信号》系列报道之五 信号消失求救无门 是否构成消费侵权? 3月11日11点52分,在福州仓山区欣隆盛世小区二期停车场,记者现场测试移动通信手机,信号显示为零。 东南网3月19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林杰)东南网推出《“消失”的手机信号》系列报道2个多月来,引起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网友们以各种方式,反馈自己的手机在停车场、电梯、高层住宅、高山、隧道等信号盲区带来的不适。除了反应信号不稳给生活带来不便或潜在危险外,交了钱没享受到相应的服务,也是反馈的问题之一。作为手机通信服务的消费者,“消失”的手机信号能不能维权?该怎么维权? 日前,记者就手机信号“任性”消失带来的权益受损问题从线上到线下采访网友及市民,有一部分受访者表示自己有此经历,还有一部分表示有此担忧,但不知道如何面对。 信号遇盲区,求救受阻 福州网友“min”通过网络投诉平台留言:福州仓山区石岩路33号欣隆盛世二期小区的通信信号不佳,尤其在地库与电梯,更是一点信号都没有!3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仓山区欣隆盛世二期小区。步入半封闭的商业街通道,记者发现,手机信号已经开始不稳定;到了地下停车场,从入口往里几十米距离,记者的移动通信手机信号逐渐“任性”消失,直至显示“无服务”,电话也拨不出。 记者在街上随机采访市民。省直某单位的吴先生说,在停车场有遭遇过接到单位紧急电话后信号突然中断的情况,“还好不是遇到事故,不然求救无门”。记者多方调查发现,因为手机信号消失导致延误求救时间的事件多发生在电梯间。公司在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虹景商城7层的林先生,两年前就遇到过一起电梯事故。“刚到5层,电梯不动了,挂机电话用不了,手机又没信号,后来想起有监控。”林先生说,他那天是靠着对监控挥手才引起物业人员注意,得到救援。 信号维权,举证有点难 消费者购买了手机卡,有些地方手机却没信号,他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犯?对此,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的陈林律师表示,针对手机信号盲区的投诉维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深山老林、隧道山洞等特殊场所,发起投诉的话,取证会比较难。”陈律师说,“如果是在停车场、电梯等本应覆盖信号的常规场所出现故障,可视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权。不过,截至目前,我们律师所还没遇到过这样的维权案例。如果有发现的话,我个人认为会出现举证问题。” 关于信号盲区维权问题,省消委会投诉部主任段建平告诉记者,目前电信服务类的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在通信套餐收费、售后服务等方面,因为手机遭遇信号盲区带来的投诉比较少。如果消费者为此进行维权的话,会涉及到赔偿问题,“由于不是直接损害,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现在的通信有多重方式,有电信、联通、移动等,不是单一的方式,具体情况要根据调查取证才能论断”。 |
相关阅读:
- [ 01-05]女子飞机上拒绝关手机并多次拨打电话被拘留
- [ 12-31]遇难乘客手机信号被指为亚航客机位置提供线索
- [ 12-15]《“消失”的手机信号》系列报道:信号死角怎么治
- [ 12-09]福建省9个铁塔设区市分公司已悉数揭牌
- [ 12-08]为找手机信号无奈“怪招”:打开窗户伸头接电话
- [ 12-01]“消失”的手机信号 盲区地图请你一起绘制
- [ 10-10]长乐一民宅私装放大器 300米内手机变“哑”
- [ 08-31]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私装手机信号放大器将被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