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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区居委会下半年换届选举 4类人员可参选

2015-03-31 08:12:44 王文清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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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3月30日电(记者 王文清 通讯员 林振)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第9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将于今年下半年全面展开。根据近日公布的《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4类人员将有资格参加换届选举。

记者了解到,针对城市人口流动性大、居住地与户籍地分开的特点,此次制订的《规定》明确了选民登记条件以人、户一致为基础的同时,对人户不一致、进城务工农民工、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等各类人员的选举权作出了不同规定,确保选举权落到实处。

《规定》明确,以下4类人员列入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要求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的居民;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购房或租房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选民资格条件,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居民;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或者由区(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人员。

同时,《规定》在选举程序上也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规定》明确,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竞选,但选举日必须停止一切竞选活动,选举结果必须当场公布。另外,《规定》还指出,对破坏选举的,选民有权向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及时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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