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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版”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下月起试行 政府出资群众受益

2015-03-31 08:04:42 王雄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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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3月30日电(记者 王雄 通讯员 何金海)今天上午,记者从晋江市社会治安综合保社险投保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4月1日起,晋江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试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由政府出资为全市常住人口投保,群众盗窃、“两抢”、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而造成损失可申请理赔,为市民送上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民生大礼包”。

发布会上,晋江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林劲松介绍,晋江是全省乃至全国推行社会综治险的少数县市之一,此次设计的社会综治险的保险事项和内容很广,以晋江市全市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每户每年投保40元,市委、市政府投入1100多万元为全体市民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涉及家庭财产损失、家庭财产盗抢案件、抢劫和抢夺案件、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案件、村镇干部责任保险等五项内容。以后,群众遇到可报险的事由时,拨打110和95518进行报案,各镇、村分别确定一名理赔联系员与保险公司对接,服务群众的理赔事宜,保险公司在收取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款的支付。

据了解,晋江此前已为农村农房、城市居民住房购买的农房险、住房险,此次通过增投“社会综治险”,使得原来住房受损的理赔金额最高为1.5万元增加为最高3万元,并增加了室内财产损失的补偿责任;公安局投保的“‘两抢’救助险”和各镇村投保的“家财险”,在延续其保险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责任的覆盖范围,增强了社会综治险的内涵。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针对突发事件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执行公务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村镇干部人身伤亡也提出了补助保险。在晋江市辖区内,因恶意破坏、恐怖暴乱等活动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理赔,每人人身及财产损失最高补偿额度各为5万元,累计为10万元;镇村干部自身因执行公务造成自身伤亡的或镇村干部、公安干警、巡逻队员等因执行公务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给予每人最高补偿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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