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3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2015年上半年,福建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都将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到年底,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耗材)要降到35%以下。昨日,省医改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福建省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进行了解读。 公立医院都要实现零差率 按照要求,在福建全省58个县(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下同)、耗材加成基础上,2015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启动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助和医院分担三个方面进行补偿,省、市、县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分别按90%、85%、82%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按0%、10%、15%给予财政补助;省、市、县公立医院实行耗材零差率,分别按100%、100%、82%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按0%、0%、15%给予财政补助。 省级及各设区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理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调整面不低于整个医疗服务项目的50%。到2015年底,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耗材)降到35%以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不同诊疗水平医生的诊疗等价格差距。 同时,要求公立医院改革药品定价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探索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建立商业贿赂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医疗费用行政、医保监管,加强医院内部控费制度建设,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评机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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