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资助出国留学人员75人
2015-05-08 16:49: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5月8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今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2015年我省计划资助出国留学人员75人,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据了解,省教育厅优先资助领域包括: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我省自贸区建设、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联系的工程研发、规划建设、海洋科学、航运物流、财税金融、港口管理、旅游策划运营、临床医学、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类专业人才。 我省高校申请人员向本校提交申请材料,由有关高校初审(或评审)后提交教育厅。已与教育厅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1:1配套资助项目的学校,推荐人选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http://fjlx.fjedu.gov.cn),在线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1日-7月11日。同时,也可以拨打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7091443、87091440。 |
相关阅读:
- [ 05-07]福建: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 [ 04-02]福建农林大学9位教师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出国留学
- [ 03-31]贵州出国留学市场出现井喷 贵阳学子9成首选美国
- [ 03-05]2014年中国出国留学人员超45万 回国人数超36万
- [ 02-01]省教育厅公布4家厦门出国留学中介获资格认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