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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都市型绿道或单独设置步行道 宽度不小于2米

2015-05-14 09:14: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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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规划建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都市型绿道单独设置步行道宽度不小于2米

东南网5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宏雄)记者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1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明确,绿道规划设计可分为专项规划和详细设计两个层次。其中,包括绿道线、慢行系统、绿廊系统、标识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交通衔接系统。

绿道选线将尽可能体现福建特色的自然节点以及历史人文景观、城市公共空间和城乡居民点等人文发展节点。高级别的发展节点应作为优先串联的对象。同时,将充分以开敞空间边缘、交通线路和已有城市慢行系统作为依托,尽量选取生态条件优越且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段。

慢行系统分为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三类,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都市型绿道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宜设置综合慢行道;步行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小于2米,与市政道路结合时不小于3米。此外,生态型、郊野型绿道必须设置绿化保护带。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还应有绿道的标识,要在统一规格的基础上,结合本地自然、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本土特色清晰、简洁地进行设置,应能明显区别于道路交通及其他标识。据悉,引导标识设置在绿道出入口或附近、绿道驿站、绿道交叉路口;绿道沿线路段上宜以3-5公里为间距设置,可视实际需要而定。

《标准》还规定,主要服务设施系统宜集中设置于驿站;交通衔接系统应避免游客驾驶机动车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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