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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建厅:激活房地产市场 稳定住房消费

2015-05-16 12:29:37 吴宏雄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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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宏雄)“在比促销活动中,我们的重中之重,就是推动‘闽七条’落地见效,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支持刚需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闽七条”对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居民首套房、首改房等刚需购房,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合理住房需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促进重大项目落地投产,促进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促进用好用足支持政策,我们要围绕‘三比一看’,抓出实效,抓出成果。”王海说,为落实好“闽七条”,省住建部门当前正在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促进首套房、首改房等刚需入市购房。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大优惠促销,以价换量;制定下发《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证明(格式文本)》,推动购房优惠政策落地,激发刚需入市。二是推进房屋被征收人在实行货币化补偿后,买存量商品房用于安置。督促各市、县(区)梳理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项目和在售项目库存清单,建立被征收人选购存量商品房服务平台,引导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项目与房地产在售项目对接;指导督促各地组织统一团购,制定团购房地产企业选定规则,入围的团购房地产企业给予刚需购房10%—20%的价格优惠;制定下发《货币化安置证明(格式文本)》,作为被征收人户籍入户和子女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凭证。三是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转换通道。出台收购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房指导意见,督促各市、县(区)做好与本地在建或在售商品房项目对接,做好需调整或进行户型改造项目的审批服务。四是加大共有产权住房推进力度。督促指导自贸试验区、各类科技园区所在地的市、县(区)政府制定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抓紧摸清产业人才住房需求,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并做好与库存商品房项目的洽谈对接。五是落实首套房首改房给予适度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各市、县政府制定首套房首改房财政补贴实施意见,明确补贴额度,实行“一市(县)一策”。

为确保“闽七条”更好地落地,各设区市正积极贯彻落实。比如,宁德连续召开三场专题会议,三明发布了创新保障房和安置房供货渠道的指导意见,泉州下发住房消费支持刚需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漳州出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此外,各地也根据“闽七条”有关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相关要求出台了落实政策。

王海表示,“三比一看”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战略决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抓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需住房需求,只是省住建厅比促销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省住建厅正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出台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指标要求,全面落实“三比一看”,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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