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厦漳泉等六市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

2015-05-19 07:17:5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分享到:

东快讯(记者 林娟)今起三年内,我省将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宁德、三明市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7年,我省初步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体系框架。

《意见》明确试点目标,2015-2017年,全省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宁德、三明市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

今明两年,重点推进闽清县、海沧区、惠安县、长泰县、华安县、云霄县、福安市、梅列区以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园区),为试点项目提供支撑。到2017年,全省培育并创建3-5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全省采用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每年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初步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体系框架。

2018-2020年为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期,试点设区市每年落实住宅新开工建筑面积不少于20%运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且所占比重每年增加3个百分点。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部建成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和服务基地。

根据《意见》,今年起,我省将每年安排一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开展试点,优先安排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参与试点。其中,福州、厦门市每年安排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漳州市安排不少于10万平方米,宁德市安排不少于5万平方米,泉州、三明市根据基地建设情况自行安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