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5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14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4年,我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98.1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据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许碧瑞介绍,2014年,我省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98.1%、Ⅰ~Ⅲ类水质占比94.7%;9个设区城市、14个县级市、44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84.5%、99.8%、100%。主要湖泊水库、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6.5%、87.9%,近岸海域海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46.8%。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占比99.3%,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9%、每个设区市均在96%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公报还显示,福建酸雨污染仍较普遍,降水酸度与上年基本持平、酸雨频率略有下降。按新的空气质量标准评价,福州、厦门、泉州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分别为92%、95.3%、95.3%,在全国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福州、厦门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7、第8。 许碧瑞还指出,虽然我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但总的来看环境形势仍较严峻,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压力的矛盾仍较突出。为此,2014年全省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267个、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313个。今年前5个月,我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68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2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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