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 通讯员 晋研)近日,晋安法院审理一起被告人徐某某吸毒后驾车从平潭开往福州,一路冲撞车辆19辆的案件,法院认为被告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3年1月4日,被告人徐某某吸毒后驾驶一辆宝马车从平潭向福州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福州市区后,在晋安区福马路大名城对面道路上逆向行驶。福州市公安局王庄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即赴现场处置拦截该车辆,但徐某某不听民警指令,仍驾驶该车辆强行闯关逃跑继续在市区高速行驶,无视交通规则在台江、鼓楼辖区内的国货路、群众路接连冲撞私家车、警车和公交车共计19部,造成经济损失约15万元。后该宝马车在六一路象园高架桥北端被拦截,被告人徐某某被当场抓获,经检测被告人徐某某的血液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某家属已赔偿全部车辆损失计18万余元,并取得谅解。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无视交通规则驾驶车辆,连续冲撞19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徐某某庭审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全部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
相关阅读:
- [ 03-24]南靖男子醉驾+毒驾 见到交警弃车狂奔二三百米远
- [ 12-04]男子吸食毒品后驾车被查 成龙海“毒驾”第一人
- [ 11-20]“毒驾”猛如虎 入刑定罪不宜迟
- [ 11-01]刑法修正案分组审议 委员建议驾车玩手机入刑
- [ 08-24]福州晋安警方一个晚上抓获2名毒驾司机
- [ 07-07]南平:无证毒驾酿祸 引发二次事故
- [ 07-07]政和一男子无证毒驾酿祸 引发二次事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