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可获扶持 资金不足可申请贷款
2015-06-15 06:58:2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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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 金川)以“关注青年、服务基层”为主题的第七届海峡论坛,青年成为热门话题。为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18~40周岁)来闽创业就业,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包括支持多种形式创业、给予创业融资支持等多项利好政策。 《意见》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在我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农业开发、高新技术等行业领域创业。各地可在资金扶持、场地补贴、中介引进奖励和创业就业辅导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重点支持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其他有条件设区市依托现有园区,设立各具特色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也要提供创业辅导服务,由团省委通过平台发布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信息。 在资金方面,《意见》明确了各地对创业资金不足的台湾青年,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提供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成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引进创业投资基金,为台湾青年创办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基地内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融资担保,对为台湾青年创办生产性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可按年度担保额16‰给予风险补偿,对为台湾青年创办服务类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可按年度担保额10‰给予风险补偿。另外,经评审对符合一定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各地可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5~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值得关注的是,各地通过评估可根据不同业态、投资规模、企业经营情况,向台湾青年提供免费办公经营场地或租金补贴,并可根据不同条件对入驻基地的台湾青年提供每月500~2000元不等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还提供子女就学、社保等服务。 另外,对接收台湾大学生实习实训的用人单位,由省级人才工作经费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补助,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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