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省本级基本医保最高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下月起调整
2015-06-16 07:15:2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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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 林娟)2015年福建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自下月1日开始进行调整。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医保中心获悉,下月1日起,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4709元,最低不低于2941.80元。 同时(自2015年7月1日起),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4903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490.30元。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2941.8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294.18元。值得注意的是,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设上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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