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那些年我们开过的“奇葩证明”

2015-06-25 08:24: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摔倒证明、不扰民证明、结婚前是单身证明……

那些年我们开过的“奇葩证明”

东南网6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

针对近期引发关注的各种“奇葩证明”,公安部、外交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日前纷纷作出回应,表示将集中清理,推出和即将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那么,你经历过哪些“奇葩证明”?

记者网上搜索发现,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你自己是你自己”、“人品证明”等各种奇葩证明屡见不鲜。据某网络调查显示,有98%接受调查的网友曾遭遇过各种“奇葩证明”和办证难。譬如,一小孩随父母在郑州上学,还需要老家出具“小孩在家无人监护的证明”,否则不能入学;湖北一位林师傅不小心把10元人民币掉进了煤炉里,烧缺了个角,银行要求他找社区开一个“非人为故意的证明”,才予以兑换;哈尔滨的小威同学毕业后找到一份银行押运的工作,公司却要求他开具一份“人格担保证明”;孙女士开了一家饭馆,工商局要求要开“不扰民证明”;四川一老太在乌鲁木齐火车站摔倒了,回家里办理医保报销需要“摔倒证明”;给1岁的孩子迁移户口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买房要开具“结婚前是单身证明”……这些“奇葩证明”引来无数网友的吐槽。

对于奇葩证明太多,网友“代码可乐”表示:“职责划分不清!如果实施联网,再保证网上数据的权威性,就可以解决证明的问题!”网友“芝士配葱花的酱肘子”也表示:“这种事真是太常见了!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可以一两个月甚至一两年才办好,这个部门推给那个部门,那个部门又推给这个部门,这种风气该改改了!”

对于各种“奇葩证明”的出现,福州大学社会系主任甘满堂教授表示,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加强统筹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像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可以在户口信息、家庭情况、婚姻情况等方面通过联网的形式实现信息共享,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证明。同时,还须从制度着手,明确部门之间的责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让百姓少跑腿,真正做到简政放权,从而让奇葩证明越来越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