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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区人才工作14条措施发布 最高可获200万安家补助

2015-07-01 13:52: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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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事汇No.24:福建自贸区发出集结令 海纳百川聚英才

东南网7月1日讯(本网记者 王琼)为推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福建省委外宣办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自贸区十四条》)。

据悉,此次《自贸区十四条》从创业支持、居家生活和体制机制创新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土地供给、融资服务、经费支持、住房保障、便利往来、服务体系建设及本土人才培养开发等14条具体政策措施。

归纳起来,《自贸区十四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创业支持方面

——税收激励。争取参照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实行促进高层次人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吸引人才加盟、吸收股权投资、发展离岸业务等方面的税收激励办法。

——土地供给。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投资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用地,从项目规划选址、征地报批、土地供应、地价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建设运营公共平台及高层次人才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发展产业的,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给予特别优惠;对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创办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的,福州要根据需要提供1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1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平潭要根据需要提供2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2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

——投融资服务。对区内高层次人才运营的优秀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400万元的债券贴息;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总额2%的担保补贴;对金融机构提供非担保融资服务形成的本金损失,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

——经费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优先立项;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团队建设经费支持、1亿元的公共平台建设经费支持;建设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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