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安溪一违建被举报多次无人管 县委办:已拆除
2015-07-02 18:16: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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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 近日,网友“bin880822”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称:安溪县凤城镇凤翔路125号后面违法违章搭建100多平方彩板房,已经多次举报一个多月还没拆除,不知原因为何。对此安溪县委办经调查核实回复,该违建已被拆除。 针对网友留言,安溪县委办经过调查核实后给《直通屏山》发来调查报告,回复了网友提出的问题。根据该函件,违章人员陈志典未经审批违章搭盖彩板,违建面积约50平方米。安溪县行政执法局接受群众举报后,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到现场巡查并劝导。教育劝导无果后,安溪县行政执法局于6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介绍,下一步,安溪县行政执法部门将责令违建人员限期清理违章物,并加强对违章人员教育疏导,使其充分认识违建后果。同时,执法人员也将定期开展巡查工作,一经再次发现,坚决强制拆除。 【网友留言】 网友“bin880822”:举报投诉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凤翔路125号后面违法违章搭建100多平方彩板房,已经多次举报一个多月还没拆除,不知原因为何。【详情】 【回复单位:安溪县委办】 关于6月24日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版留言的有关问题核实处理情况反馈 《直通屏山》编辑部: 2015年6月24日,我县收悉贵站转来《关于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版留言的核实处理函》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县行政执法局及凤城镇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处理。现将核实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违章人员陈志典(350524196208020058)家住凤城镇凤翔路123-125号,未经审批违章搭盖彩板,违建面积约50平方米。2015年4月21日,我县行政执法局接受群众举报后,组织人员到现场巡查时,户主陈志典承诺自行拆除,事后因拆除未彻底且户主又自行恢复原状;2015年5月4日,我县行政执法局针对户主陈志典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教育劝导无果后,于6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后附照片)。因此,网友反映“多次举报,无人管”,与事实不符,不属实。 下一步,我县行政执法部门对该违建人员的处理意见是:一是责令违建人员限期清理违章物;二是定期开展巡查工作,一经再次发现,坚决强制拆除;三是加强对违章人员教育疏导,使其充分认识违建后果。 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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